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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这是又被当枪使了!
5月19日,重庆警方发布了有关“胖猫跳江事件”的完整通报,全篇长达上千字,其中三个澄清很关键:
1、谭竹是捞女?两年多花胖猫五十多万?
在经济纠纷这一块,警方说得很详细,胖猫在与谭竹交往的两年多里,一共给女友转账79.9万元。
但同样的,谭竹给胖猫及其家属也转了46.3万元,只不过这里面只有29.7万是转给胖猫本人的。
其余都是胖猫跳桥去世后,她返还了16.6万元给胖猫父亲及姐姐。
同时胖猫在与女友共同创立的支付宝存款中,多花了谭竹7.5万。
最后也就是说在两人恋爱期间,除去利息,谭竹总共花了胖猫43.1万,这点跟胖猫姐姐所说的有点出入。
但至于谭竹是不是捞女?那就有争议了。
毕竟在警方的调查中,面对胖猫临终前要转自己6.6万,她是这样说的:
“你还小,你要把钱都自己存起来,为自己的以后做打算,别给我。”
只不过当初胖猫给钱的态度也是十分坚决,转完6.6万就拉黑了谭竹,导致她想返还也没渠道。
并且谭竹也并不像胖猫姐姐说得那样,让胖猫从湖南来到重庆后,只与其见过两次面。
相反胖猫还多次到谭竹家中约会。
并且在今年春节之时,谭竹还将胖猫以男朋友的身份介绍给了自己家人。
因此警方判定两人是正常恋爱,经济往来自然也不构成诈骗。
所以谭竹是捞女吗?答案很有争议。
有人觉得她恋爱期间花了胖猫四十多万就是捞。
但也有人觉得谭竹十分无辜,毕竟她也曾为胖猫真情考虑过。
2、谭竹是同性恋?为钱和胖猫谈恋爱?
在警方的通报中,其实有一句话至关重要:
“谭某未实施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以恋爱为名骗取胖猫财物的行为。”
要知道在此之前,不少知情者曝光谭竹是同性恋,那如此来说,谭竹就妥妥的是诈骗了。
毕竟同性恋怎么可能和异性相恋。
但通报中警方的这句话,则很好证明了谭竹的清白。
但事情到这就结束了吗?远没有。
一位曾经证明谭竹是同性恋,并且与自己交往过的网友站出来,表示:
“我的证据都是真的,只是我的证据起不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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