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闹越大!男子摸螺狮溺亡,家属索赔被驳回,原因曝光,评论炸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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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5年5月16日 预览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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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水星ren

近日,广西男子在水库里摸螺狮不小心溺亡,家属就将水库的管理者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61万元。然而,法院已经驳回了家属,认为这是公益性的水库,并且也已设置警示牌,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2022年10月的一个中午,谭某某和朋友们去了一个水库摸螺蛎。他们游泳到对岸继续寻找螺蛳,不幸的是,在谭某某游泳返回的途中,他遭遇了不幸,溺水身亡。这一事件让家人悲痛欲绝,他们将水库管理方告上了法院,索赔61万元。

调查中发现,水库的管理者早在2017年5月23日就在通往事故地点的道路旁及县道交口设置了警示牌。事故发生后,管理方在原有地点以及水库周围再次增设了警示牌。法院最终判决,由于水库属于公益设施且已设置了必要的安全警示,管理方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这一裁决虽然依据法律,但对于亲历者来说,心里的伤口并不容易愈合。这个事件提醒我们,无论是探险还是日常活动,安全总是不能忽视。同时,也反映出公共设施管理中,即便已做预警措施,事故仍有可能发生,需要我们更多的关注和防范。

这起悲剧发生在一个并非开放给公众的水库,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和人的情感纠葛都异常复杂。一名男子在水库里非法摸螺蛳时不幸溺亡,他的家属随后向法院提起索赔,要求获得61万元的赔偿,包括丧葬费和精神损失费等。

然而,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情况并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首先,这个水库主要用于防洪和灌溉,并未对外开放。周围也设置了明显的警示牌,警告人们“禁止入内”。谭某某和他的朋友们冒险进入,是自行选择了忽视这些警告。

从法律的角度看,当事人知晓潜在风险还选择继续行动,这种行为构成了重大过失。法院指出,水库管理者已履行了其警示义务,谭某某的不幸事故是因为他自行选择了忽略这些警告并擅自活动。因此,法院裁定,管理方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家属的诉讼请求最终被驳回。

这个判决虽然站在法律的立场上无可非议,但对家属来说无疑是又一次打击,他们失去了亲人,又在求偿过程中碰壁。这提醒我们,在追求自己的行动自由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同时,它也反映出在公共安全和个人责任之间,法律往往有着严苛但必要的界定。

法院在审理这个案件时指出,安全保障义务是那些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活动的个人、公司或其他组织应尽的义务,即在合理的范围内保护他人免受伤害。在这个特定的案例中,涉及的某水库并非一个营利性的公共场所,而是一个主要用于防汛和灌溉的公益性水库。它是一个开放的水域,覆盖面积广泛,因此管理者的安全保障责任是一般性的。

家属们心中充满了痛苦和不甘。他们认为,人的生命不能就这样白白流逝,水库管理者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并索赔61万元。他们指出,水库周围和主要道路上缺乏显眼的警示标志,也没有配备救生设备,这些疏忽导致了谭某某在溺水后未能及时得到救援。

然而,水库管理方持有不同的看法。他们强调,该水库主要用于防洪和灌溉,并非一个开放的娱乐场所,因此,普通人应该知道靠近水库是有风险的。事实上,管理方早在2017年就已经在关键位置设置了安全警示牌,并在事故发生后增加了警示牌的数量。尽管有些警示牌被杂草遮挡,但其他警示牌仍然清晰可见,并明确指出禁止游泳和戏水。

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水库管理者已尽到了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考虑到水库的非营利性质和防洪、灌溉功能,管理者的安全保障责任仅属于一般性质。因此,法院认为不能因为这一不幸事件就要求水库管理方承担与收费游泳娱乐场所同等的重责。

谭某某,一个成年的当地人,本应熟悉水库的规矩和其中潜藏的危险。然而,他选择无视警告,私自下水冒险,最终导致了悲剧。面对这种情况,法院最终决定,由于水库管理员已履行警示义务,因此不需承担赔偿责任,驳回了他家人的诉求。

这起事件在网友中引发了热烈讨论。有人对家属的悲痛表示同情,理解他们的难过;但也有人认为,作为一个成年人,谭某某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尤其是在明知危险的情况下仍然选择铤而走险。法院的判决虽然引起了不同的看法,一些人认为这是对公共安全责任的清晰界定,而其他人则觉得判决过于严苛,对受害者家属缺乏同情。

这个案例提醒我们,在享受大自然的美丽时,也必须遵守规则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法院的裁决不仅是对这一事件的判断,更是一次对公共安全责任的明确澄清,提醒公众在享受自然时不能忽视自身安全和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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